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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时间: 2025-04-02 15:35:54 |   作者: 专题专栏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700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82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8%,剔除减税降费退税政策及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外迁或注销的特殊因素影响减收,实验区收入按可比口径完成了年度预期目标;上划中央收入1081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00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7.03%。

  2024年,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82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6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26%。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05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3.2%,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行情影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331万元, 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9.8%;专项债券项目运营的专项收入43007万元;彩票公益金等另外的收入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401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07%。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266万元(含上年结余1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9万元,增支38万元,增长9.0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8807万元,支出合计39266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37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333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04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9176万元。

  截至2024年,平潭政府债务限额56860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4647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63956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56320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1520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616872万元。均严控在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省上共下达平潭政府债券497807万元(新增债券402498万元,再融资债券95309万元)。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以上债券资金,若有项目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控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的,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拟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合乎条件的项目。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等出现支出不足部分,适时从基金预算或一般公共预算等收入中,按实调入以弥补赤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80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动用,年末时相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当年支出。同时,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上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49万元。

  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数据为快报数,最终的实际执行数待财政年度决算编制后再报人大审议。

  实验区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保障。加快预算执行、改进财政管理,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一是地方收入组织有力有效。2024年,实验区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抓收入机制,通过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以前年度税款补缴、积极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时征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动向上争取免抵调库指标、深入挖潜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处置、合理的安排土地出让等有效措施,克服了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注销外迁等坏因,促进地方收入保持在合理区间。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8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266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050万元。

  二是资产盘活处置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精神,按照上级关于资产盘活相关工作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督促主管部门充分挖掘国有资产及时予以盘活处置。2024年,部分行政单位处置房地产资产,盘活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超45000万元,有效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并充实实验区财力。

  三是债券资金争取效果非常明显。2024年,实验区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计497807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95309万元;新增债券项目资金242937万元;新增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59561万元。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3668万元,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15670万元。上述资金在有效支持实验区重点项目建设、债务偿还,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建设、增强自然灾害风险抵抗能力,以及支持“两重”“两新”政策有效落地落实,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专项资金争取实现突破。2024年,实验区热情参加竞争性选拔争取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在2021年获批30000万元资金的基础上,再次成功申报并入选2025年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将再获得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财政奖补资金30000万元。同时,实验区还积极策划生成海坛海峡东部陆海统筹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参与全省竞争性评审,并从全省九市一区的14个项目中脱颖而出,历史上首次获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5000万元。

  一是延续已有政策执行期限。2024年,省财政继续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财政单列管理,直接核定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财政体制。实验区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继续保持对平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20%体制上解部分,以及平潭缴入省级的地方级收入和省级有关部门列收列支的规费,通过财政上下级结算全额补助平潭;继续保持对实验区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民生转移支付按省定标准的80%比例予以补助;继续保持到期债务本金的90%再融资额度和80000万元财力补助等政策,为实验区开放开发打下有利基础。

  二是争取未来发展有利政策。2024年,实验区精准研究、多方协调、积极向上争取优化调整“一线”不予免(保)税和“二线”不予退税货物清单,和增加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免税商品种类等平潭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涉及的财税优惠政策,其中:增加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免税商品种类和“一线”不予免(保)税的相关报告,已正式行文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正按程序办理;“二线”不予退税货物的相关报告已上报省财政厅。力争为未来开放开发打牢基础,推动实验区国际旅游岛及两岸融合发展的策略蓝图落地落实。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退税政策。2024年,实验区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退税政策措施。全区新增减税降费退税规模超1800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发布全年数据,该数据为1-11月数据)其中:新增减税降费超1620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超1800万元。有关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发挥金融助企非消极作用。2024年,实验区采取提供政策性优惠贷款产品、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更多资源、资本、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全区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349笔,金额38116万元;发放“文旅闪贷”105笔,金额3392万元。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融资在保余额超145000万元,担保放大倍数为7.08倍,位居全省前列,为1337户(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担保费率均不超过1%。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助企力度。2024年,实验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预算预留份额比例由30%提升至45%,运用信息技术降低中小微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减免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并加强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履约支付管理,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加大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力度。2024年,实验区坚持以“稳存量、拓增量、强服务”为指引,加大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投入外贸领域资金约4700万元。加强对台农渔产品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和巩固平潭的对台农渔产品主通道地位,台湾农渔产品奖补支出超1000万元,支持引进台湾地区花椰菜、白菜种子、活石斑鱼等农渔产品入境,累计进口台湾农渔产品货值超70000万元。加大对中小微科技公司的支持力度,强化科学技术支出要素保障,构建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学技术创新投入体系。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超1300万元,有力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事业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提质增效。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全区“三保”支出继续兜牢兜实,继续保持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成立“三保”支出专户,提前归集“三保”保障资金,确保不发生“三保”支付风险。按照省财政厅口径,2024年,实验区“三保”累计支出253096万元,支出进度99.34%,其中:保基本民生104416万元、保工资139842万元、保运转8838万元。

  二是推进国家政策落地落实。2024年,实验区及时下达“两新”“两重”超长期国债、增发2023年国债等相关资金指标,各主管部门抓紧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设备更新等工作进度,加快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建设、增强自然灾害风险抵抗能力,力争尽快形成实物支出,确保国家政策能够及时落地落实、惠及群众,并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力度。实验区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格外的重视支持人才领域工作有序推进,多维度提升引才聚才实效。重点支持我区紧需卫生人才队伍、台湾专才(含台籍社区营造师、台籍社工等)、教育人才队伍、科技金融人才、旅游文化人才以及全省选派我区挂职干部等项目。2024年度预算安排全区各单位人才专项经费超10000万元(其中人才奖补经费2400万元),较上年增幅超3%。

  四是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实验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对直达资金的有关要求,逐渐完备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建立直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化分配审核流程,加快资金支付下达时限,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4年,中央共下达我区直达资金52775万元,已支出48427万元,支出进度91.8%,位居全省九市一区前列。

  五是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项目。全区重点项目支出继续得到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数字化的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快速推进,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2024年,拨付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文体科创产业园(一期)、壳丘头科技文创产业园(一期)等重大战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超360000万元,支付进度超94%,全力支持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等重大战略项目建设推进,加快实验区开放开发进度。

  一是稳定民生资产金额的投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相关支出约48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约70%,确保实验区民生领域的投入保持稳定,不断的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超93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1.6%。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年人均680元提高到710元;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10元提高到220元;城乡低保标准每年1056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6080-39156元不等,高于全省中等水准;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从107元提高到114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从128元提高到137元;生活困难的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从107元提高到114元。全区社会保障体系更完整、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群众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超118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4%,继续保持在10亿元以上规模,支出数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17%,争取专项债券资金近3000万元,支持平潭职业技术学校产学研一体化和平潭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助力稳定实验区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5.2%,学前教育入园率99.5%,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完善。

  四是加大卫健事业投入。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超56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8%,有力支持保障卫生健康事业有序推进。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增加5元,由89元提高至94元。

  五是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对资产金额来源为财政保障的项目,足额列入预算安排;资产金额来源为部门向上争取补助的,积极努力配合做好向上争取工作;资产金额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的,及时下达支付专项债券资金。推动当年度完成背街小巷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陆岛码头配套提升、娘宫群众出行通道改造、麒麟幼儿园改造、全民健身设施健身、高品质旅游厕所、滨海公共停车场、地灾隐患治理、水源地保护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便民审批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切实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让群众满意。

  一是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实施。2024年,实验区继续保持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必要的资产金额的投入力度。2024-2027年,每年争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258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237万元,集中财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研究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细则》,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安排粮食风险基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超2500万元,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二是推进城乡融合不断深入。2024年,实验区继续推进城乡融合进一步深入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城乡社区支出超4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超46000万元,有效推进城乡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保障工作。2024年,实验区还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超47000万元,助推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建设;争取城镇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债券资金525万元,争取海坛街道城市更新完整社区(一期)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800万元,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争取专项债券资金53000万元,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城乡融合深入发展。

  三是推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2024年,实验区持续推进开展生态修复、营造林及海岸带修复,开展生态公益林优化调整,推进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加大污染防治资产金额的投入,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约17000万元,其中污染防治支出超10000万元。

  一是加强债务化解领导。实验区格外的重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立了由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化债工作小组,并在省财政厅指导下制定并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持续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债务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举借债务均严控在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专项债券的偿债责任纳入2024年各部门专项收入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有合法稳定的来源,保障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

  三是扎实推进债务化解。2024年,实验区严格按照化债方案,扎实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工作,2024年,按时偿还政府债务到期本息267674万元,其中:到期本金92455万元,利息175219万元。同时,还通过土地出让、资产盘活、争取上级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依法合规推进隐性债务化解清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提高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以实地监督检查为抓手,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惠民惠农及乡村振兴补贴资金、校园膳食经费等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明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发现相关有价值线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合规经营。

  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市政污水处理费、就业补助资金等贴近民生、群众关心的7个重点领域,开展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选定区融媒体中心开展部门整体评价。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工作通报机制,2024年对全区专项债券资金、直达资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两新”“两重”资金)、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工程建设价格审核等方面深入开展通报,并强化通报结果应用。2024年预算中,已扣减8家单位142万元定额公用经费,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持续加快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逐步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待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项目评审管理。建立完善评审机制,完成对《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强助审单位管理,加大项目评审监督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启动预结算项目线上线下双轨试用模式,快速推进“智慧财审”试点工作。继续实行项目审减率超15%的通报机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对送审材料的把关力度,切实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24年,审结项目168个,送审金额达511398万元,审定金额473427万元,审减金额37971万元,审减率7.4%,有效节约财政性资金。

  2025年预算编制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调配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财政赤字率,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看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逐步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77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57009万元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2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48823万元增长3%;上划中央收入1114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08186万元增长3%。

  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2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21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428512万元,总财力合计8769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876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932万元,调出至政府性基金预算1363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1746万元,上解支出8000万元,收支平衡。

  区本级收入及财力与全区一致。相应安排支出876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4000万元,调出至政府性基金预算1363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1746万元,补助片区(乡镇)支出369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000万元,收支平衡。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179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76563万元、其他基金收入43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运营的专项收入134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363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5179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0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3707万元,收支平衡。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87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2871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8512万元,收支平衡。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54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622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270万元。

  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资金695283万元,其中:还本资金515453万元、付息资金179830万元。按资产金额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83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11602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初步口径,2025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4504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42253万元、保运转支出452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98261万元(按上级财政部门“三保”口径动态调整政策,“三保”数据后续将按照上级要求适时予以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能安排“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等”,实验区将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区内真实的情况落实。

  一是支持打造高质量旅游市场。统筹安排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资金8500万元、各片区旅游保洁正向激励资金2000万元,围绕“国际风范、青春时尚”主题主线,支持通过丰富文旅活动促进旅游发展,办好赛车运动、棒垒球、风筝冲浪、沙滩排球、音乐节等活动,培育文娱旅游、体育赛事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建设“星辰大海浪漫岛、音乐艺术欢乐岛、品牌赛事活力岛、旅游体验舒心岛”。

  二是支持以项目带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的利用增发国债、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上级专项等资金,加大对实验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特别是对可以带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项目,继续给予优先保障。重点支持实验区竹屿湾影视孵化区、文体科创产业园、壳丘头科技文创产业园、汽车运动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加快构建实验区旅游产业,带动文旅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支持以宣传影视促进旅游发展。安排宣传影视专项经费,支持做大IM两岸青年影展,推动更多参赛影片转成平潭首映、活动首秀、新品首发等流量;支持加大平潭国际旅游岛对外宣传力度,密切与国际媒体、中央及省级媒体合作,带动平潭国际旅游岛美誉度、影响力不断攀升。

  一是支持在岚台胞顺利融入生活就业。安排台湾专才、台湾教育卫生人才、台湾员工、台湾社工、台湾营造师等各类台湾人才的薪酬、交通、探亲等费用,安排两岸馨苑项目购房补助、在岚台胞意外伤害保险费、台胞临时困难救济等经费,加强对在岚台胞的关心关爱,帮助台胞顺利融入在岚生活就业。

  二是支持吸引更加多台湾青年人才来岚。安排台湾青年工作大专项经费、台湾人才引入补助、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引领计划经费、闽台合作乡建乡创工作等经费,鼓励吸引更加多的台湾青年人才来岚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交流发展。

  三是支持两岸文化体育交流融合发展。安排两岸融合发展、两岸宣传交流、两岸职工自行车赛、岚台民间基层交流、对台宣传、涉台研究、共同家园论坛工作、海外联络联谊等专项经费,支持加强两岸文体活动交流、密切民间人员往来、促进两岸深层次地融合发展。

  四是支持岚台企业经贸合作交流。安排台商工作补助,支持帮扶在岚台商解决实际困难;安排两岸农渔产品交流贸易专项资金、岚台企业交流联系经费,支持搭建两岸农渔产品经营平台,畅通岚台经贸合作,打造台湾农渔产品进入大陆的主通道;安排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补助资金,支持两岸跨境电子商务、经贸物流业态发展,加速构建实验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

  五是支持两岸直航通道稳定运营。继续安排“海峡号”“丽娜轮”专项经费,支持两岸直航航线常态化运营,确保两岸直航通道畅通,支持平潭建设成为两岸便捷往来的交通运输枢纽。

  一是支持稳定社会保障水平。安排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经费,全力兜住困难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安排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福利院院民供养费及医疗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经费,安排社会事业补短板专项经费,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事业。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安排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民办高中免学费及生均公用经费、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不足百人校生均及薄弱校补助、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生均、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区级配套等专项经费,支持实验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的安全改造修缮、新校(园)开办设备配套、教育安全、校车运行、校园保安等经费,强化校园安全保障。

  三是支持卫健事业稳定提升。安排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分级诊疗病人亏损补助、重大传染病项目经费、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补贴、卫生人才等费用,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急救事务、医疗设施采购、医院信息化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卫健事业稳步提升。

  一是支持乡村振兴持续推进。继续安排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级配套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海上渔排养殖升级、区级配套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农业品牌认证奖补及品牌建设宣传等专项经费,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农业发展、粮食风险基金、储备粮轮换差价、粮食责任安全考核及企业补助等专项经费,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未耕种耕地复垦复耕等有序推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是支持城乡融合持续发展。支持推进实施村级建制调整,优化城乡布局,推动资源高效整合,高效配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安排一闸三线岛外调水运营专项经费,支持城乡饮用水稳定供应。继续支持快速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三是支持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安排城乡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经费、污水处理费、生态环保、造林绿化、海漂垃圾治理等专项经费,慢慢地增加生态环境建设。安排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配套资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项目配套资金、海坛湾国家级海洋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地方配套经费,继续支持快速推进重要ECO保护修复,高标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不断的提高城乡环境品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

  一是支持社会治理保障。安排公安、政法、社会工作等专项经费,加强对社会治理防控的保障,助力信访、司法、综治等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安排创城工作专项经费,支持高质量、常态化深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支持食品安全建设。安排市场监管管理事务专项经费,支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餐桌污染”治理、“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不断推进。

  三是支持应急能力建设。安排应急抢险、综合执法应急类专项经费,支持推进防灾减灾、防汛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灾预备金、应急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加大对增发国债资金的保障力度,加强实验区防灾减灾救灾建设、增强自然灾害风险抵抗能力。

  全面推进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将零基预算要求全程贯穿于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打破传统的“基数预算+增长”的财政预算编制模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年度预算的动态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在重大任务中的保障能力。

  开展税源分析调查研判,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植税源,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促进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合理落实土地出让计划,科学组织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各类资产,做大做强可用财力。调动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025年预算部门单位特定目标类项目,原则上按上年标准约50%压减;在职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在上年压减10%的基础上继续压减10%;“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较上年压减11%;加强2024年财政性资金绩效工作通报情况的结果应用,按照相应规则扣减2025年单位定额公用经费。

  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化解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强化“三保”支出在财政保障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和库款运行调度监测,及时掌握库款保障和财力平衡情况,科学有序做好库款资金调度统筹,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

  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密切跟踪新一轮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充分的利用新一轮体制改革和实验区新一轮政策争取窗口期的机遇,主动作为,持续对接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两岸融合、新版总规等相关财税政策尽快落地。

  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行为,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绩效评价制度。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防范债券资金违规使用风险隐患。严控新增财政暂付款,继续全面清理消化财政存量暂付款,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分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延续与预算安排经费相挂钩机制,逐步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验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按照实验区党工委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情况,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动实验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推动“一岛两窗三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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